附件一:2009-2012年城市供水水质保障和设施改造规划项目申报要求一、总体要求(一)基本目标通过完善现有供水设施,到2012年全国设市城市及县城(城关镇)供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的106项指标的要求。 (二)原则统筹规划,合理确定项目规模、投资和建设时序;针对水源水质和净水工艺情况,因地制宜,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结合城市旧城改造和道路建设,更新改造老旧和劣质管材管网;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体系。(三)依据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其他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四)项目申报范围设市城市和县城(城关镇)(五)项目申报年限现状水平年为2008年;规划期:2009-2012年,要分年度落实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