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地震应急预案1.总则1.1目的为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地震应急工作顺利进行。1.2工作原则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管理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1.3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发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滨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4适用范围(一)破坏性地震及严重破坏性地震;(二)临震应急;(三)有感地震;(四)地震谣传。1.5事件等级级(红色)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破坏性地震及严重破坏性地震;级(橙色)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临震应急;级(黄色)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有感地震;级(蓝色)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地震谣传。2.组织机构与职责2.1惠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设立惠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县地震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总指挥由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县武装部部长、县财政局局长、县教育局局长、县公安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