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第一章 总 则(一)编制目的做好洪灾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灾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突发性洪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洪灾包括: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灾害及其他因素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四)工作原则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抢险的现代化水平。防汛抢险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防汛抢险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行政首长职责一、机构的组成(一)市防汛防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