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简本1 总 则1.1 编制目的提高全区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区建设和谐社会环境提供保障。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1.3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根据其起因、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