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田东县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内部) (2019 年修订) 1总则 1.1 目的 为了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 田东县气象局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 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百色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百色市重大气 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田东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和业务规范。 1.3 适用范围 1.4.1 重大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 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 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按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气 象灾害预警标准分为四级:级(特别严重)、级(严重)、(较 重)、(一般),分级标准见附件 1。 1.4.2 本预案适用于田东县行政区域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测 预报、警报等应急工作。 2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