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医学部形成性评价实施细则为利于师生及时获取教与学的状况,及时采取措施修正教学行为,促使学生平时努力学习,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促进学风建设,从而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同时,也为了避免单纯终结性评价造成的“一考定终生”的弊病,医学部决定全面实施形成性评价。为切实推进这一评价模式取得积极成效,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一、各学院和教师要充分重视开展形成性评价,保证形成性评价的合理性与科学性,要有计划、有方案。二、形成性评价主要是为了促使学生对自己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估,指导后续学习,培养主动学习能力。所以,测试既要注重对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更要注重对知识的获取与应用能力,并且要将测试的结果向学生反馈,必要时还应该点评。三、形成性评价需根据教学进度安排测试时间与内容,原则上要求每个章节结束后均应进行形成性评价,每学期每门课程至少要求进行4次形成性评价。四、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形成性评价结果可适度计入平时成绩,平时成绩(此处,平时成绩指除期终考试以外的所有测试)占课程总评成绩的比例最高可达60%,但课程负责教师需提前一学期将课程考核与成绩评价方案报学院审核,由学院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