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代码)(130202) 一、专业介绍音乐学专业,学制4年,专业门类为音乐与舞蹈学。1996年建立本科专业,2003年建立音乐学硕士点,2013年建立音乐专业硕士点。本专业现有专任教师29人,其中具有教授3人,副教授9人,博士4人,硕士25人。音乐系专业教师多人荣获河北省模范教师等称号,出版了一系列学术著作,发表了大量学术论文,承担了多项科研课题,其中承担国家级课题3项、省部级课题二十余项。音乐系始终坚持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弘扬民族、民间、地域、时代的专业发展特色。在雄安新区设立“教学实践基地”,与北京大学歌剧研究院、中国歌剧舞剧院建立交流合作,并设立北京大学歌剧研究院教学实践基地。师生多次参加全国大型文艺演出,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曾多次赴国外学术交流。二、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并弘扬民族、民间、地域、时代的特色,以音乐学专业中主修音乐教育为主,在掌握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和技能的基础上,具备音乐教育教学能力,初步具备一定的音乐研究能力、音乐演出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