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管理规范与要求 一、试卷装订封面的填写1.“学年”及“学期”按如下格式填写: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2.“课程名称”的填写要规范,应与人才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名称以及“学生班级学期成绩单”上的课程名称一致。学生考试试卷上的课程名称也应与上述一致。3.“开课部门”是指课程开课学院,不能简写,应按学校公布的全称填写,而且要与“学生班级学期成绩单”上的开课学院一致。4.“班级”的填写,应与“学生班级学期成绩单”上的班级名称一致。学生考试试卷上的班级名称也应与上述一致。5.“学生人数”、“试卷份数”统一用小写数字填写,如“72”、“68”等。学生人数要与“学生班级学期成绩单”上的人数一致,试卷份数要与装订的实际试卷份数一致,学生人数与试卷份数不一致时,要在试卷份数后给予说明,如:学生人数72 试卷份数 68(4人缺考)。6.“出卷人”、“阅卷人”、“复核人”、“登分人”要如实填写,可以填写两人以上。复核人:不能与阅卷人、审核人、登分人相同;出卷人:如果试卷系从试卷库或试题库中抽取,则填写抽卷人或组卷人姓名,并注明试卷库或试题库,格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