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19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实施办法为了促进学科大类招生模式下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引导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特制订本办法。一、工作机构成立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本科生专业确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和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科办主任、学工办主任、专业负责人、本年级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组成。二、专业确认原则1、 专业确认需本着有利于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教学的组织实施来进行。2、 按照“志愿优先,成绩择优,兼顾地域”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主修专业确认工作。3、 专业确认仅限定在就读的大类所含专业和专业方向内进行。凡有跨大类转专业意愿者,按照河南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转专业相关规定执行。4、 学生专业确认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在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可署名向院本科生专业确认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领导小组核实、处理。5、 专业确认后,学生应当按确认后的专业修读,不得变更。三、专业分配计划1、专业分配按2019级招生计划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机器人工程专业无需进行专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