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学术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学术评审是学术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履行学术职责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确保评审的客观与公正,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以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西南大学章程、西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为指导,按照专门委员会规程、学术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的具体内容,结合学术评审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学术评审的议事范围和规则。本细则适用于学术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召集的审定、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各类学术评审事务。第三条 学术评审应遵循学术规律,以学术道德与学术水平为重要评价标准,按照学科分类进行同行评议,客观、真实、公正、准确地反应评价对象的学术情况。第四条 参加学术评审的专家应按照西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守则的要求履行评审职责。参加或列席学术评审的人员应对评审过程中的学术讨论、学术争议解决过程、未公布的专家名单等事项保密,不得随意传播和扩散。第二章 评审职责第五条 审定、审议、评定和咨询是行使学术职责的主要方式,具有不同的法定效力和职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