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新村街道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实施办法依据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街道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达的:关于组建各居委会住宅小区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组织形式:在住宅小区成立以居民区党组织领导下,居委会主任为召集人,成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在社区民警联席会议。各级组织的关系:居民区党总支既领导居委会,又通过一定方式对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实行政治领导;居委会依法对业委会的组建、运作进行指导、监督,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协调、督促工作;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按照市场准则确立选聘与服务关系。居委会应每月定时召开联席会议(会议时间上报办公室),共同商讨居民反映比较集中的有关住宅小区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矛盾。定期组织各成员接待小区居民的来访,以求得共识形成合力,解决在小区中。在小区中,各级组织部门的职责是:一、居民区党总支的职责:居民区党总支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二、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居民委员会要在党支部领导下,对业主大会、业委会的组建、换届改选,及日常运作予以指导、监督作用,协调好小区中各组织之间的关系;三、业主委员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