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由 119 个国家和实体签字。该公约内 容中使用了 200海里专属经济区(EEZ)概念,提出沿海国家在EEZ范围 内拥有资源主权和其他管辖权。美国没有对公约签字,但却承认了EEZ的合法性。1年之后,里根总统发表了美国EEZ宣言。由于拥有 海外宽阔的边缘区域,美国EEZ面积要比世界上任何国家的EEZ面积 都大。它有 226.26万平方海里。 这个面积要比美国陆地面积大 1/5还 多。美国人喜形于色 ,声言里根的宣言使美国获得了有史以来最大的 领土面积。美国这片 “湿的领土 ”大部分与其大陆本土不相邻接。事实 上,美国大陆大西洋、太平洋和果西哥湾海岸毗连的EEZ,仅占有其总面积的20%左右。阿拉斯加和夏威夷两州都有辽阔广大的EEZ区域,它们每一个EEZ面积都比美国大陆本土 EEZ面积大。然而,虽然环绕 着波多黎各、北马里亚纳群岛、关岛领地、维尔京群岛、萨摩亚及其 他岛屿的每一个岛屿 EEZ 面积要比这两州中每一个的都小 ,但上述岛 屿EEZ面积总和大于100万平方海里,约占美国EEZ总面积的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