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形态总结一、掌握“四种形态”内容“四种形态”是指,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 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 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 能是极少数。“四种形态”的新提法既接续了十八大以来监督执纪“抓早抓小”的 方法论,又符合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是新形势下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化,全面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全党,把纪律挺在前面要 靠坚强的党性和责任担当。二、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内涵“四种形态”彰显了从严治党的政治智慧。第一种形态解决了党员干部思想出 轨的问题。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能有效解决各级领导班子“无原则的一团和 气”,提高班子内部监督的自觉,防止问题发生。党委、纪委经常咬耳朵、扯袖子, 甚至大喊一声,把监督提醒做扎实,做细致,能够让一些思想意识上有不良打算的 同志及时得到提醒教育,防止党员干部的思想“出轨“。第二种形态发挥轻处分的 惩戒功能。一些党员干部的行为虽然触犯了纪律红线,但情节轻微,问题不严重, 尚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