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XX (以下简称公司)财产保险管理,建 立和完善财产保险管理制度, 根据XX黑龙江有限公司财产 保险管理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第三条 公司财产保险管理,是指对企业的财产保险统一管理、控制风险、规范运作、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第二章 财产保险管理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 我公司财产保险管理工作由财务部归口管理, 由设备部、总经理工作部、多经公司等有关部门配合。各部 门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财产保险管理工作。第五条 我公司财产保险管理工作接受省公司各主管部 门对保险事项的管理和指导。第六条 财产保险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一)根据集团公司和省公司保险管理规定,制定财产 保险管理办法。(二)按时向省公司上报保险投保方案。(三)配合省公司财产保险的招标、评标工作。(四)按照省公司要求,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协议等(五)负责保险合同的执行。(六)组织保险事故的索赔工作。(七)建立财产保险业务档案。(A)按时上报月度出险及索赔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