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区农业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关于国家良种补贴资金项目申报制度(二)责任人: 局长 、协办科员(三)权力行使依据1、农业部良种推广补贴实施方案。2、农业部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3、省财政厅和省农委联合下发 黑龙江省 2008 年专用 玉米、高油大豆良种推广补贴实施方案。4 、省财政厅和省农委联合下发 黑龙江省 2008 年良种 推广补贴项目供种企业招标实施方案。(四)操作方法1、确定供种企业。供种单位应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证和工商执照。 此项工作由市农委确定, 区农业局参照执行。2、认定优良品种。供种单位所提供的种子必须是经过省 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推广、适宜当地种植和品质稳定及 有市场需求的优良品种,质量必须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3、落实补贴面积。根据上级下达的补贴面积,把补贴面 积落实到具体乡、村和农户。享受补贴的地块一般要与上年 错开,扩大享受补贴的受益面。4、明确资金拨付方式。财政部门按照招标确定的供种 量预拨 70% 的项目补贴资金给供种单位,其余 30% 由供种 单位凭供种清册和销售发票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