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消防大队“一次办好”事项业务手册东港区消防大队发布2018-10-16目录1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3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事项名称和编码事项名称: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编 码:3711020101128二、实施机构日照市东港区消防大队三、审批对象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 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 公共娱乐场所等)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人数不超过50人且设在单层公共 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首层的小商店、小超市、小餐馆免于办理公 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四、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2009 年 5 月1 日起施行)第十五条2.山东省消防条例(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