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通学院教师岗位职级首次聘任申报细则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岗位设置与聘任暂行办法(见长理工大人200817号 文)的有关精神,在征得院属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结合 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总则1、本细则仅适用于教师岗位首次聘任。2、本院在编在岗教师,工作服从安排,胜任所分配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 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且无重大工作责任事故者均适用于本办法。二、教授级岗位职级申报条件教授级岗位的申报参照长理工大人200817号文的长沙理工大学教师岗 位首次聘任实施细则执行。三、副教授一级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在副高级岗位资格上任职满5年,且每年完成额定的工作量,满足下列条 件之一者;或任副高职称3年及以上,且每年完成额定的工作量,满足以下条 件中二条者;或任副高职称满2年及以上,每年完成额定的工作量,满足以下 条件中三条者均可申报副教授一级岗位职级。副教授一级教学科研条件(任现职以来)A1.以第一作者(或视同第一作者)身份发表 SCl(SCIE)、El (核心)检 索论文2篇及以上;A2.以第一作者(或视同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