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寿险公司应建立新规则与制度(作者 :单位: 邮编 : )内容提要 : 我国寿险业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这将是一 次蜕变。寿险公司特别是国有寿险公司, 从非公众公司成为公众公司; 从区域市场的主体成为国际市场背景下的公司; 从国有独资成为具有 国有战略投资者、 民营机构以及公众参与的多种股权结构的股份制公 司,那么在公司治理、 公司发展远景等方面会有什么样的变化?在这 个背景下,建立新的规则与制度安排,使中国的寿险业走向成熟,参 与国际竞争,成为目前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 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中明确强调:金融 企业的改革必须深化, 并提出将不断深化金融企业的改革作为下一步 深化改革的重点。决定指出:“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等要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 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 。这为保险业的下一步改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在这一要求中, 资本不足一直是困扰国内寿险业, 特别是国有寿险公 司已久的问题, 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随着中国人民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