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规范为集团房地产企 业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税务核算基础,依据国家对于房地 产企业税收征管的相关政策法规及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要求,结 合集团房地产开发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集团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税收、会计法规政 策要求,结合本指导办法,正确组织本企业成本核算工作。第三条房地产开发行业为国家重点税务稽查行业,出于政策调控引 导需要,税务政策变化较快。集团各房地产企业应主动关注行业税收政策 变动,提出改进成本核算办法建议。第四条集团各房地产企业应重视和做好基础成本核算工作,合理确 定成本计算对象,正确归集和分配开发成本及费用,及时、准确、完整地 进行税务核算,对于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向集团筹划管理部 反馈。第五条 集团房地产项目成本核算主要内容:(一)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二)成本核算的对象确定;(三)成本核算的核算内容;(四)会计科目与帐簿设置。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下属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