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和改善中层干部绩效, 公平、公正地评价中层干部的岗位业绩, 激发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根据公司人力资 源管理的有关精神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处)室、生产厂及其车间(科室)以 及多种经营子(分)公司等单位。第二章 考核方式第三条 绩效考核实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方式。第四条 月度绩效考核指日常绩效考核, 考核对象为公司全体中层干部, 由各单 位自行组织。生产厂各车间科室由分厂牵头组织。各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 应会同班子成员根据公司或分厂下达的生产 (工 作)经营任务以及单位(科室)职责,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出每月班子成员各自的 工作目标任务,并在本单位范围内予以公开。当月结束后,各单位负责人牵头组织 班子成员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填表考核,并在本单位范围内以会议或其它公开 形式通报考核结果。每月 10 日前,各单位应将本单位中层干部月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表报送人力资 源部备案。班子全体中层干部应在绩效考核表上签字。月度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