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了加强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内部的财务监督,约束分子公 司的财务行为,加强对全资、控股企业事前、事中、事后、经常性、普遍性的监控,确 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降低风险,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财务人员外派的范围 集团公司外派财务人员的范围为分子公司(全资、控股企业) 。第三条 财务人员外派的岗位类别 需要集团对分子公司外派的财务岗位有出纳、财务管理人员二类岗位,财务管理人 员按级别可分为财务总监、财务副总监、财务经理、财务副经理、财务主管。第四条 财务人员的外派的原则(一)回避原则 外派人员与派往公司经营层有亲属关系 (亲属关系指三代以内血亲和两代以内姻亲) 的,不得派至该公司任职。(二)属地招聘原则 为保证外派岗位的人员的工作稳定及便利性,外派的出纳人员必须招聘当地户籍的 人员或能提供当地户籍担保的人员;财务负责人也尽量招聘当地户籍的人员(条件优秀 且工作意愿强烈的则可不受此限制) 。(三)岗位轮换 基于更有效地进行财务监督的目的,对于外派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