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及备案工作流程一、应急预案编制程序生产经营单位在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后,应及时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开展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工作,依据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评估以及应急能力评估结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二、应急预案评审程序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评审。评审分为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 1.内部评审企业内部评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企业内部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基层有安全应急救援经验的人员对预案的形式、要素进行评审,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对于评审通过或者修改后通过的预案应有评审组签字确认,形成书面纪要,作为备案资料上报应急管理部门。2.外部评审各单位在按以上要求组织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对本公司预案进行内部评审后,由企业聘请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参加评审或论证。(a)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电力、建筑施工、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它企业,应组织3-7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由相关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