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护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定(修订)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一、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党政办公室、保卫处、资产管理处、教务处、后勤基建处及各院系(实验中心)负责实验室工作的负责人。 学校指挥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和协调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2. 成立各院系(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由院系党政负责人担任,具体成员由院系确定。各院系(实验中心)工作小组负责建立具体预防措施,加强应急教育,应急演练,及时有效地处理实验室安全事故。二、应急处理的原则1先救治,后处理;2先救人,后救物;3先制止,后教育;4先处理,后报告;三、应急处理的措施(一)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1局部起火,尽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