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原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引起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按照芮城县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1.4 工作原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