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抗旱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有效做好干旱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促进抗旱减灾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旱灾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本预案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陕西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所发生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1.4.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和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以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重点协调粮食生产安全和民生工业用水,兼顾一般生产、生态和其它用水。1.4.2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部门协作,分级负责。1.4.3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