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我旗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蔓延条件,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煤矿安全规程(2012年版)、矿山救护规程(2007年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1122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在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本预案。(三)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