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环保局地震应急预案1、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高效、协调和有序地做好长治市环保局地震应急工作,快速、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有效地控制此生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参照长治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治市地震应急预案和长治市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本应急预案。1.2 灾害分级响应地震灾害主要分以下4个级别:1.2.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震区单位应急工作在市人民政府和震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下实施,市环保局派出现场指挥部,响应级别为级。1.2.2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发生6.5-6.9级的地震,震区单位应急工作在市人民政府和镇区当地人民政府组织下实施,根据情况市环保局派出现场指挥部或现场指挥组,响应级别为级。1.2.3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发生6.0-6.4级的地震,震区单位应急工作在震区市人民政府领导和组织下实施,环保局派应急现场指挥组赴现场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