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监2010121号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的通 知局各科室,监察执法支队,检测检验中心: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已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二一年八月十六日附件: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第一条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明确行政执法责任,促进行政处罚公平、公正,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适用本制度。第三条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是指按照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由市局在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中确定一名执法人员担任主办人员,由其对案件质量承担主要责任,但是相关执法人员并不免除相应法律责任的制度。第四条 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以下简称案件主办人),由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支队)按本制度实行个案指定。第五条 案件主办人可根据主办案件的复杂和难易程度,确定不同数量的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