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文件苏政发2011178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江苏省“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一、背景(一)“十一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十一五”时期,是我省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的5年。社会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进一步完善。企业退休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月平均养老金达到1466元,比“十五”期末增长了7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全覆盖,760多万农村老年人领取了养老金。城市老年人基本纳入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老年人基本纳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符合“低保”、“三无”、“五保”条件的老年人,纳入相应的救助和供养制度。城乡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