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宝应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巩固义务教育成果,依据上级招生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城区实际,制定2019年宝应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依据政策。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组织招生考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城区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城区招生秩序造成冲击。执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确保全县所有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小学与初中实行交接制度,确保小学毕业学生百分之百升入初级中学。根据2019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宝应县2019年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有关精神开展招生工作。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今年开始在泰山初中招收宏志班。(二)学校主体。学校要按照政策法规的要求,依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切实承担招生工作主体责任,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