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芮城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八月芮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带来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危害,规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快速、科学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污染危害,确保我县环境安全,特制订本预案。1.2 指导思想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指挥体系,确保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或减轻环境污染。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宣传普及环境应急知识,不断提高公众环境安全意识。建立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机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控制。2政府负责,部门合作。县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负总责。各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不断提高我县的整体应急反应能力。3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针对不同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