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县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住建局相关防控工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区域、建筑工地及外来人员管理,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一)全县房地产市场行业及开发项目售楼部;(二)全县物业管理区域;(三)建筑施工工地及外来人员。 二、职责分工(一)局房管所负责城区房地产市场及售楼部;(二)局交易所负责城区二手房交易市场;(三)局物业股负责全县物业企业在管的物业管理区域;(四)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工地及外来人员;(五)局属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六)完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实施要求(一)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即日起立即组织人员到岗到位,切实负起责任、该关闭关闭、该停业停业,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二)上述公共场所由局各单位、各股室负责督促落实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及体温检测工作,并将检测情况收集汇总,于每日下午5点前报局新型冠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