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制高职音乐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代码:670112K)一、招生对象与修业年限招生对象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社会青年,参加当年高考并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大专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学制:基本学制三年,实行2.5+0.5学制。二、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较系统地掌握音乐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音乐教师必备的职业技能,能够适应小学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的需要,胜任小学音乐教育教学工作,兼顾培养从事与音乐专业相关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三、职业岗位群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小学音乐教师职业,同时还可以在各地区的群众文化馆、歌舞团、少儿音乐培训等机构从事演艺、教育与管理工作。岗位描述表1岗位名称 音乐教师、音乐教育管理 工作任务小学、音乐培训机构的音乐教学与音乐教育管理、校园文艺活动组织。工作条件具备开设音乐教育教学资质的机构员工的前提条件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艺术品质、职业道德、音乐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有较强的音乐教育教学能力、创新能力。岗位描述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