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课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丰富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外实践的教学形式,充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内容,经教务处、社科部、团委共同研究,从2003级在校本科学生开始,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课与学生校内外的各种实践活动、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进行。实施方案如下:一、组织机构及职责由教务处、社科部、团委协同成立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人员由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其中:教务处: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协调工作;代表学校对课程质量进行监控;各届学生于第四学期末统一组织各学院核对交叉课程当量,计算相应课时经费。教学当量由社科部所在政管学院按照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并与相关学院核对,课时经费由教务处按照学校关于调整学院自主理财办法统一核算;社科部:负责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环节的内容、考核标准及实践环节相关知识教学;负责聘任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专业教师等)参与社会实践的具体指导工作,并负责对指导教师的检查和考核;团委:参与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组织、宣传、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