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 今年是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实施1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与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经受锻炼、服务社会,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目标建功立业。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继续在全省实施“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以下简称“欠发达地区计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从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中,招募300名大学生志愿者到我省三明、南平、龙岩、宁德欠发达地区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开展为期两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计生、青年工作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