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的作用,推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相关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根据工作需要,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专家库是由各方面具有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的专家组成,专家库分为地表水和沉积物、近岸海洋和海岸带、生态系统等三个专业小组,专业小组可根据后期运行情况进行增加和调整。第三条 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负责对专家库进行组建和日常维护管理。第四条 专家库的主要任务是发挥各类专家、学者的聪明才智,积极推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项目的进程,为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生态环境破坏评估、司法鉴定委托、刑事及民事诉讼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决策咨询,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一)咨询论证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生态环境破坏评估或司法鉴定文件;(二)对评估和鉴定过程中重要技术环节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对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司法鉴定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对新区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五)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