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10/10,林萍章,1,從各國實證分析看我國醫療糾紛處理,林萍章醫師東吳大學法律碩士長庚大學醫學系教授政大法研所兼任副教授,2,3,台灣去年十位醫師被判刑,醫療過失刑責合理化,爭議點一、不應單獨為醫界除罪二、不符合平等原則三、各國關於醫療行為刑事責任之規定,多和我國相同,並未特別就醫師之醫療行為為減輕之規定。,2018/10/10,林萍章,4,枉法裁判或仲裁罪,刑法第 124 條: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29 年上字第 1474 號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條所謂枉法之裁判,係指故意不依法律之規定而為裁判 ,質言之,即指
2、明知法律而故為出入者而言。(重大過失不罰)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54 年台上字第246號 直接受害者究為國家,並非個人,個人即非因犯罪而同時被害者,自不得提起自訴。,上訴維持率,觀察一、二審法院裁判正確性之指標司法院法治教育網公告民國一百年一、民事訴訟,在地方法院為85.2%,而高等法院為88%。二、刑事訴訟,地方法院僅為71%,而高等法院為82.8%。高等法院重大刑案維持率,96年10月至101年1月僅為81.6%、社會矚目案件維持率更低達61.17%。,濫權追訴罪,刑法第 125 條: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 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
3、二、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 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 (故意)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違法執行刑罰罪,刑法第 127 條:有執行刑罰職務之公務員,違法執行或不執行刑罰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因過失而執行不應執行之刑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 下罰金。 司法院院解字第3325號解釋檢察官誤算刑期指揮執行刑罰,致受刑人在監多拘禁若干日,如具備過失條件,除應受行政法之制裁外,並應成立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二項之罪。 第二項之過失,從無案件,應是重大過失,2
4、011/03/22,林萍章,11,業務過失罪,計程車撞死路人。台灣醫事人員因過失致病人死傷。 李聖隆律師 94-5-24 司法院座談會,醫療過失刑責合理化,二、不符合平等原則 相同事務作相同處理,不同事務作不同處理,等則等之,不等則不等之,是平等權的基本定義。,2018/10/10,林萍章,12,醫療過失刑責合理化,依對青少年犯罪的減刑或不罰;對偏遠地區人民、少數族群或殘障者的特別優待;優待女性免當兵、孕婦禁止夜班、產假的給予;依個人收入課徵不同稅率或健保費等,都符合平等原則。這也就是等則等之,不等則不等之的平等概念。,2018/10/10,林萍章,13,醫療過失刑責合理化,爭議點一、不應單獨
5、為醫界除罪二、不符合平等原則三、各國關於醫療行為刑事責任之規定,多和我國相同,並未特別就醫師之醫療行為為減輕之規定。,2018/10/10,林萍章,14,2018/10/10,林萍章,15,醫療刑事責任,醫療行為中的刑事責任,如下三種模式:第一種模式是,醫療事故糾紛幾乎都是以民事損害賠償的方式解決,儘管立法保留了刑事追究的可能性,但是,真正進入刑事訴訟程式的案件微乎其微。這種模式以美國為代表。楊丹2008,2018/10/10,林萍章,16,美國醫療糾紛民事訴訟,美國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Commissioners之統計資料1995年90,212例
6、、1996年84,741例、1997年85,613例、1998年86,211例、1999年89,311例、2000年86,480例,平均每年87,094例。訴訟3-5參閱 National Medical Malpractice Statistics. http:/ A. Filkins, With no evil intent: The criminal prosecution of physicians for medical negligence. 22 J Legal Med 467, 472(2001),2018/10/10,林萍章,18,美國醫療刑案,1981年至2000年,大約有
7、24案件進入了下級法院的審判程序 (0.004件/百萬人/年)Monico E, Kulkarni R, Calise A, Calabro J. The Criminal Prosecution of Medical Negligence:The Internet Journal of Law, Healthcare and Ethics. 2007;Volume5,Number1,2018/10/10,林萍章,19,醫療刑事訴訟,2018/10/10,林萍章,20,第二種模式是,醫療事故糾紛主要通過民事途徑解決,但是,亦會有小部分案件進入刑事訴訟程式。以日本、德國為代表。 楊丹2008,醫
8、療刑事責任,2018/10/10,2018/10/10,林萍章,21,2018/10/10,林萍章,22,933/年,2018/10/10,林萍章,23,100/30年,2018/10/10,林萍章,24,106/7年,2018/10/10,林萍章,25,重大過失日本刑事醫療過誤之案件數遠教民事醫療過誤為低,定罪之數量極為稀少。原因:舉證困難:檢察官能力不足?實務對於醫療過誤嚴守刑法謙抑思想對於事證明顯或重大過誤案件,始追究其刑事責任靳宗立,日本醫療過誤行為與刑事責任關係之探討,軍法專刊第55卷第3期,頁72-85,2009年09月。,日本醫療刑案,林萍章,26,醫療刑事訴訟,2018/10/
9、10,2018/10/10,林萍章,27,德國過去十五年間,平均一年約一萬件醫療民事案件,約三千件受到檢察官的刑事偵查程序。民事醫療糾紛案件始終是刑事案件數倍之多。王皇玉,德國醫療刑法論述概說,月旦法學雜誌,第170期,頁122-144,2009年07月。,德國醫療刑案,2018/10/10,林萍章,28,近期之實證研究:根據公共檢察官辦公室表明,大部分被偵查的醫師是無罪的。Lilie H. Medical malpracticand preliminary criminal proceedings. Z Evid Fortbild Qual Gesundhwes 2008;102(9):52
10、9-34,德國醫療刑案,2018/10/10,林萍章,29,德國刑法重大過失,輕(Leichtfertigkeit):德國刑法第345 條第2 項關於公務員權執處罰的規定東茂,刑事醫過失探微從一個案起,月旦法學雜誌第176 期,頁265273,2010,2018/10/10,林萍章,30,德國刑法重大過失,輕(Leichtfertigkeit) 1. 一種高的過失,重大的違反注意義務,特別是忽損害發生的高可能性2. 一種高危險的為型,為人同時具有高的主觀可非難性3. 違反特別重要的注意義務東茂,刑事醫過失探微從一個案起,月旦法學雜誌第176 期,頁265273,2010,德國衛生部,1990至
11、2000間的醫療糾紛資料(BMGS-study),共有4450案件(404案件/年)。R.Dettmeyer, J.Preuss, B.Madea Medico-legal expert opinions on medical malpractice: Consequences from the multicentre study commissioned by the Federal Ministry for Health and Social Security. Rechtsmedizin 16(6):389-396, 2006,2018/10/10,林萍章,31,僅有少數案件(35.7%
12、,144案件/年)被起訴。可能有罪判決之醫師175位,占11.0%。 外科醫師最多,內科、小兒科、與婦產科依序次之。(0.3人/萬醫師/年)B. Madea. Medico-legal autopsies as a source of information to improve patient safety. Legal Medicine 11 (2009) S76S79.,2018/10/10,林萍章,32,德國衛生部,林萍章,33,醫療刑事訴訟,2018/10/10,林萍章,34,第三種模式是,大量醫療事故案件進入刑事訴訟程式,刑事訴訟氾濫是醫療事故案件的基本特徵。這種模式以臺灣為典型。
13、刑事訴訟只是達致獲取賠償目的的手段,大部分案件最後以和解的方式解決,醫生被宣告無罪的比例非常高。 楊丹2008,醫療刑事責任,2018/10/10,35,地方法院醫療糾紛民事判決,89年1月1日起至97年6月30日372件民事訴訟(43.8/年)469位醫師(55.2/年)一審判決,平均需要經過4.2年 張耘慈,楊秀儀,2010,35,2018/10/10,林萍章,36,地方法院醫療糾紛刑事判決,89年1月1日起至97年6月30日223件(26.2/年)、312名醫師(36.7/年)一審判決,平均需要經過3.12年醫學中心為最多,有110人(35.3%)區域醫院70人(22.4%)地區醫院58
14、人(18.6%)診所55人(17.6%)*醫學中心不能拒絕急重症病人,反而最易被告。 劉邦揚,楊秀儀,2009,36,2018/10/10,林萍章,2018/10/10,林萍章,37,地方法院醫療糾紛刑事判決,外科最多,共計82人(26.3%)內科64人(20.5%)、婦產科50人(16%)、急診醫學科40人(12.8%)、骨科23人(7.4%)、兒科10人(3.2%) (四大科急診科86.2%)無罪判決:232名(74.4%)有罪判決:80名(25.6%) (9.4人/年,38.8日/人,2.8人/萬醫師/年)刑期最高者為3年,最低者為拘役10天,平均刑期為6.7個月。有罪被告中有64人(8
15、0%)被宣告緩刑或可易科罰金,實際有入監服刑風險者僅有16人(20%) 劉邦揚,楊秀儀,2009,2011/09/10,38,台大 EMBA Club 林萍章,33.8/Yr,林萍章,39,醫療刑事訴訟,2018/10/10,美日德汽車駕駛人抗議,難道美日德的病人沒有人權以致不准以刑事訴訟告醫師?或是美日德的醫師比較尊貴而可逃脫刑法制裁?亦或美日德汽車駕駛人特別頑劣而須科以過失刑責?其實,這就是等則等之,不等則不等之的平等概念。,2018/10/10,林萍章,40,醫療過失刑責合理化,美國日本德國的司法界極少對醫療過失追訴刑事責任。客觀上注意義務的偏離必須達到明顯重大的程度,2018/10/10,林萍章,41,結論,一、未單獨為醫界除罪,司法官早已過失除罪化二、符合平等原則三、各國關於醫療行為刑事責任之規定,雖未特別就醫師之醫療行為為減輕之規定,但美國日本德國的司法界極少對醫療過失追訴刑事責任,2018/10/10,林萍章,42,醫療過失刑責合理化,大家都知道,當樹上的小鳥被獵槍打下一隻時,樹上還剩下幾隻。為解決目前醫療環境困境,避免台灣之子由大量開放的低品質醫師接生、腸病毒兒童由外籍醫師看診、急重症病人奔波於國外,阻止醫療大崩壞,真正維護民眾權益,醫療過失刑責應合理化!,2018/10/10,林萍章,43,2018/10/10,林萍章,44,敬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