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冬季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市)应急管理局、枣庄高新区安监局: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冬季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现提出如下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国家一项救助制度安排,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越冬、维护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12月10日,国家召开了全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专题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做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二是积极安排部署。各区(市)要严格执行“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救助工作程序,尽快组织镇(街)开展入户调查和需求评估,规范开展救助工作。三是加强防范应对。及时做好灾情统计、核查和报送工作,坚决杜绝漏报、瞒报和谎报。四是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灾情。枣庄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17日抄送:市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