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20001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和管理,确保博士生的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作风,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在本门学科、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3具有用一门外国语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及较强的听、说、写、译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4具有健康的心理和体魄。二、学习年限在校学习期限不少于3年,最长不超过6年。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博士生的学科、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