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章程(送审稿)序 言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前身为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始建于1960年。1994年9月,学校由原国家对外贸易部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201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学校名称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简称“上经贸大”;学校英语名称为“Shanghai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 ”,简称“SUIBE”;学校网址为:www. 。第二条 学校法定住所为上海市长宁区古北路620号。学校设有三个校区,地址分别为:上海市长宁区古北路620号、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上海市闵行区漕宝路3349号。第三条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