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西新人组办发20196号关于开展新区第三批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大功能区党(工)委(党组)和管委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工委区委各部门,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及驻区各单位,区直属企业:为深入实施人才支撑战略,不断提升新区聚才育才水平,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按照青岛(西海岸)黄岛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选拔管理办法(青西新发20149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三批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凡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作的各类优秀人才,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截至2019年5月,拔尖人才人选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即1963年5月(含)后出生,优秀青年人才人选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即1973年5月(含)后出生;且在我区工作满2年,即2017年5月(含)前来区工作。(二)业务条件近4年来2015年5月(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