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设计任务书一、建设项目:实验中学西南侧地块改造二、用地范围及面积:南至龙潭路,西至河流,东、北至实验中学。设计用地面积为2.13公顷。(具体范围详见规划设计红线图)三、用地性质:办公用地。四、容积率:不大于0.9。五、建筑密度:不大于25%六、绿地率:不小于40%七、建筑高度控制:主体建筑不超过八层。八、道路控制:龙潭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2.0米。九、建筑退让:沿龙潭路围墙线后退龙潭路中心线25.0米,建筑投影线后退围墙线不小于40.0米;建筑投影线后退河岸线不小于10.0米。十、建筑间距:必须满足建筑通风、采光及消防间距要求,并符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十一、出入口限定:沿龙潭路设置出入口。十二、地坪标高及防洪要求:小区室外地坪标高不得小于5.30米(吴淞高程),同时必须考虑与龙潭路路面及北侧实验中学用地标高的衔接。十三、停车场库要求:满足有关规范及功能要求,地块内部自行配套相应的停车泊位,每万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套不小于50个汽车车位和300个自行车位。十四、配套设施:配套设置门卫等管理用房,其余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