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社保工作方案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保障广大服务对象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区人社局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社保申报征缴业务方面(责任科室:统筹科)1、企业参保登记。新企业首次申报时可拨打经办业务电话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维护完基本信息后通过服务网自行办理人员新增业务。2、参保单位人员增减。目前区已为参保单位开通了网上社保业务权限,网上申报用户名为参保单位的社保编号,参保单位可登陆服务网办理人员增减业务。单位可在服务网单位网上服务页面常用下载中下载单位网上服务使用手册,具体操作方法可参照手册进行。3、申报缴费。参保单位办理完人员增减后,拨打前台业务电话核对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确定缴费金额后与社保处基金管理科联系缴费、领取发票业务。4、单位及个人参保情况查询及证明打印。个人及单位可通过服务网查询缴费情况、打印缴费证明,如需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可拨打前台电话预约办理。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 业务,社保经办机构将及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