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地落实好中、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四川省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I 级应急响应要求,根据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公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方案。一、复工流程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复工一个的原则,有序组织复工复产,确保疫情“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一)复工前准备工作1.成立由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联络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准备好与规模相适应的疫情所需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测温器具等必要的防护设施设备)。3.具备为员工检查身体的条件。设立体温监测点,配备相应的体温检测仪器,提供复工前员工体格情况表。4.规范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