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节后复产复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家、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防控疫情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贵港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响应机制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延迟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为切实做好我市节后复产复工企业防控疫情的工作,制定本方案。一、企业复产复工时间(一)春节期间不放假正常生产的企业和现已复产生产的企业继续开工生产,但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xxx市、xxx市有关疫情防控部署和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未复产复工的各类企业复产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三)对有特殊原因要求提前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