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教育部、市委市政府各项防控措施,多措并举筑牢学校防线,坚决防止疫情入侵,坚决守护师生卫生安全。特制定以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一、对现居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尚未返厦的学生,在疫情应急响应解除前不得提前返厦复学;其他未返厦学生(现居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尚未返厦的学生除外)必须返厦复学的,要做好返厦复学的学生的健康管理工作。二、外地返厦学生的分类及管理: 1第一类 已返厦并在入厦前14 天内有湖北、广东、浙江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相关接触史的学生,从抵达居住地起留观14 天,经观察无不适症状后方可安排上学。2第二类 对省外其他地区(不含湖北、广东、浙江等疫情重点地区)返厦且无湖北、广东、浙江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学生,从抵达居住地起实施14 天的监督性医学观察,经观察无不适症状后方可安排上学。3第三类 对省内学生,如无湖北、广东、浙江等疫情重点地区往来史、无湖北、广东、浙江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