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技工学校学生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技工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优化育人环境,依法从严治校,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实现技工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技工学校工作条例,制定本规范。 学生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通过建立和健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实现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和系统化。不断提高管理工作的整体效果;通过对学生的严格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质量的提高,保障学生健康成长:通过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行为管理和学习生活指导,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简称“三自”)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技能人才。第二章 学生管理工作体制及职责 一、学生管工作体制 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实行校、科、班三级行政管理体制。校级管理由校级领导组织实施;科级管理由各职能科室、共青团委、学生会组织实施;班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