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以下简称“投档”)工作,提高投档工作效率,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投档,是指农机生产企业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信息化自主投档平台(以下简称“投档平台”)投送投档信息,经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形式审核、汇总公示后整理公布,为补贴政策实施提供信息的活动。第三条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负责指导全国投档工作。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区域内投档工作。第四条投档实行网上投送,由农机生产企业按照“自愿参加、自主投档、承诺践诺”原则,根据本规范要求进行。第五条 投档机具主要信息来源于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鉴定平台”),参与投档的农机生产企业对投档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章 信息投送、审核与公布第六条 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及时公布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额一览表,于每年一季度内发布年度投档工作安排,并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