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事中事后监管方案一、 项目名称小餐饮备案二、备案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二)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三、备案条件小餐饮提供者对其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二)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无毒、无害、清洁;(四)生产、销售、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安全、无害;(五)不得在食品经营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六)经营的食品不得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七)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八)小餐饮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四、实施机关 到小餐饮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