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贵州省科协学术沙龙工作制度(试行) 第一条 贵州省科协学术沙龙(以下简称“沙龙”)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学术交流在促进科技创新、学科发展和人才成长方面的作用,创造自由、宽松、平等、求真的学术环境和交流氛围,活跃学术思想,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造力。 第二条 每年年初制定沙龙计划并提前预报年度沙龙活动信息。 第三条 每期沙龙要求主题新颖、学科交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学术建设,关注主流学术和非共识观点,崇尚发散思维,珍惜思想火花碰撞和学术灵感产生,营造多学科交叉并自由探讨学术问题的良好环境。 第四条 沙龙由贵州省科协主办,有关省级学会承办或协办。 第五条 每期沙龙成立工作小组,由相关承办、协办单位领导、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提前做好工作计划,确定具体活动方案,做好宣传联络、资料编印和会务准备等工作。 第六条 沙龙由一位首席专家主持,沙龙的主题、时间安排由首席专家提出。 第七条 沙龙不设主席台,通常采用圆桌会议或其他合适的形式。 第八条 沙龙不举行开幕式,不请领导讲话,由主持人简要